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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范文(精选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1

  按照“关于报送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工作推进会,迅速将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市委和自治区住建厅、盟住建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全局的每一名干部职工。二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做好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研究制定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二)强化宣传发动。一是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彰显党委、政府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广泛宣传城管领域黑恶性质违法犯罪的特征特点,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的重大社会危害。重点宣传城管领域黑恶违法犯罪举报电话、信箱,鼓励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城管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围绕重点群体开展宣传。发挥城管执法与市民群众广泛接触的工作优势,开展以法律“七进”为主要内容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把传统与现代结合起来,集中利用一切宣传阵地、运用一切宣传手段、深化一切宣传载体,开展多层次、多样式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三)强化线索排查。根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城管领域的表现,把专项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起来,注重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排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大在建工程项目和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的巡查力度,及时摸排以暴力手段阻碍执行公务,为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地盘费”等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的线索。

  (四)强化乱象治理。从严治理违法建设乱象。按照《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强化违法建设治理主体责任,采取“控”“改”“拆”相结合,分类治理存量,联防共治增量。加大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现象的巡查密度和查处力度,鼓励群众和社会媒体监督举报,严格查处建设区内所有违法建设行为,实现违法建设无死角、无盲区,确保了城市规划区内新增违法建设“零发生”。

  二、工作亮点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城市环境治理得到明显增强,人民工作生活质量和安全指数持续上升。

  (一)暴力执法现象基本杜绝。

  (二)为城市管理领域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地摊费”得到很大收敛。

  (三)霸占门前停车泊位现象明显减少。

  (四)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得到较好规范。

  (五)工作上的人情“关系网”得到遏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持续开展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扫黑除恶就是政法部门的工作,与城管部门关系不大。

  (二)斗争意识不坚决。专项斗争推进上热下冷,上级部署多、下级行动少,对城管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到位、不深入,点到即止、见好就收,甚至出现认为城管领域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无乱可治、无线索可查的苗头倾向。

  (三)“打伞”反腐不衔接。没有把打击城管领域的黑恶势力和反腐败、查处“保护伞”结合起来,有问题被查处影响形象和政绩的担优。

  (四)机制建设不健全。城管部门与其他建设主管部门之间衔接不够,线索移送、核查机制不健全。

  (五)乱象治理不彻底。重打击、轻治理情况存在,对一些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协同性不够。没有从已查处整治的乱象中举一反三,梳理查找城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盲点。

  (六)执法监管不过硬。存在少数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职责,对执法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处置不到位。

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普法网站及***法治***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3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是及时召开全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传达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同时,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的工作目标。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了档案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我局脱贫攻坚工作联系乡镇为周坡镇石马村,在做好扶贫工作队同时,积极协助石马村两委扫黑除恶工作,狠狠打击该村黑恶势力。

  三、立足防范严格追究。

  局党组要求各股室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股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井研县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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